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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德福教育 — 《教師實作指南》第九講
史丹勒博士 主講 潘定凱譯
【譯註:史丹勒博士最初講華德福教育時,每天的課程安排如下: 第一堂課是講華德福教育的基礎理論—《人學》,第二堂是《教師實作指南》。第三堂是《教師討論會》。 《人學》已經翻譯完成出版。此專欄將依照此每天上課順序翻譯每天的《教師實作指南》與《教師討論會》。讀者會比較容易看到當時此華德福教育系列演講課程每天的原貌。】 上一期是《教師討論會》第八講(下),本期為《教師實作指南》第九講。 史丹勒博士 講於斯圖加特,《教師實作指南》第九講一九一九年八月三十日 來到華德福學校的孩子年齡跨度很大。當我們開始不同班級的課程時,我們必須特別考慮到這個年齡跨度,同時也不能忽視另一個相關的問題。遺憾的是,我們無法立即找到一所擁有所有常規系所的大學,來銜接華德福學校的教育。因此,我們有責任幫助學生為他們離開華德福學校、步入社會之前需要接受的其他教育做好準備。我們必須確保學生在離開學校時具備必要的資格,以便他們日後能夠接受任何適合自己的繼續教育。儘管需要遵守這些限制,但如果我們能夠在人類發展的當前文化時期實踐我們所確立的教育原則,我們就能實現目標,完成任務。我們只有遵循一條黃金法則—精簡教學—更有效益的教學—才能實現這一目標,尤其對於那些即將離校去適應人生其他階段的大孩子而言。 我們要精簡教學,特別是對於十三、十四、十五歲的孩子,如果我們小心地去除所有對人類靈魂發展毫無意義的累贅。例如,我們至少要在課表中安排拉丁語課程,可能還要安排希臘語課程。無論如何,我們必須認真對待語言教學,因為這將是我們整個教學方法中最重要的特徵之一。想想看,你們要教的學生已經學過一定程度的法語或拉丁語,他們的課程也是按照一定的模式進行的。你們必須用第一堂課甚至整個第一週的時間裡了解他們已經知道了哪些知識。你們需要複習他們之前學過的內容,但必須講究方法,確保每個學生都能根據自身能力從複習中獲益。 只要考慮到外語教學中最耗時的環節是外語和母語之間的互譯,你們就能事半功倍。例如,如果要求國中生進行大量的拉丁語到德語以及德語到拉丁語的互譯,就會浪費大量時間。此時,應該是增加閱讀量,讓學生花更多時間用外語表達自己的想法。那麼,如何根據這條規則來教外語,例如教法語呢? 我們先來看看這條規則,用於年齡較大的孩子—十三四歲的孩子。對於他們,首先要仔細選擇閱讀材料。選好閱讀段落後,讓學生逐一朗讀。與其一開始就要求他們把段落翻譯成德語,不如確保每個孩子都能正確朗讀,注意發音等等,這樣可以節省他們的時間和精力。在複習和講解新內容的課堂上,最好不要要求翻譯,而是讓學生自由地複述他們讀過的文章內容。 只要讓孩子用自己的語言複述文章內容,你就仔細聆聽,注意是否有遺漏,以判斷他們是否理解了文章。當然,對你來說,讓孩子們自己翻譯會更方便,因為這樣您很快就能發現他們中哪些地方無法繼續。雖然仔細聆聽孩子是否遺漏了某些內容,比較低效,不如直接等待他們停下來,但你仍然可以通過這種方式,例如某個片語沒有用母語正確表達,了解他們是否理解了某些內容。有些孩子能非常流暢地翻譯文章,有些孩子則會更自由地運用自己的語言;這都沒關係。這就是我們應該與孩子討論文本的方式。 接下來,我們採用相反的方法。首先,我們用孩子的母語與他們討論一個主題,一個他們能夠理解並用「思想」與「感受」參與其中的話題。然後,我們可以嘗試讓孩子們用外語自由地複述我們討論的內容(根據他們目前的程度來做)。透過這種方式,我們可以了解這些來自不同班級的孩子們的外語程度究竟如何。 在學校教授外語,如果不真正重視文法,包括普通文法和句法,就無法做到。對於十二歲以上的孩子來說,尤其需要讓他們意識到文法的重要性,但在這方面,也可以非常深思熟慮地進行。今天早上在講《人學》時,我說過,在日常生活中,我們形成結論然後進入判斷和概念。雖然你不能直接教導孩子這種邏輯方法,但它將是你文法教學的基礎。尤其是在外語課的輔助下,你可以與孩子討論一些世間俗事,讓文法課自然而然地融入其中。這完全取決於你如何正確地組織這些內容。首先要讓他們說出一個完整的句子,而且不要超過一個句子。指出外面正在發生的事情—此刻你就有一個很好的實例。 你當然也可以讓孩子們用拉丁語、法語和德語表達「下雨了」,從而將語法與外語結合。首先引導孩子說出「下雨了」這句話。然後向他們指出(畢竟他們是年齡稍大的孩子),當他們說「下雨了」時,表達的是一種純粹的活動。現在你可以繼續引導他們說出另一個句子;如果你想要,也可以加入外語,因為如果你把這種方法也運用到外語課中,就能節省大量的時間和精力。你可以對孩子們說:「不要想像外面下雨的場景,想像你在一片春天的草原。」引導孩子們說出「它在變綠,它綠了。」然後繼續引導他們,直到他們把「它在變綠」這句話變成「草原在變綠」。最後,繼續引導他們,直到他們能把「草原在變綠」這句話轉化成「綠色草原」的概念。 如果你在語言課上一個一個的激發孩子們的這些想法,你就不會是在生硬地教他們句法和邏輯。你就是在引導孩子的整個靈魂朝著某個方向發展。你是在以一種巧妙的方式教導孩子們,這個情形之下,在他們的靈魂中應該生起什麼。你向孩子介紹以「它」或「它是」開頭的句子,這些句子實際上只存在於活動領域,以句子的方式存在,沒有任何主詞或述詞。這些句子屬於結論的鮮活領域—它們實際上是簡化的結論。透過一個恰當的例子,你進一步引導他們尋找主詞:「草原在變綠」或「草原是綠色的」。在這裡,你已經完成了建構判斷句的步驟。你會同意,很難為「下雨了」這句話建構類似的判斷句。你會在哪裡找到「下雨了」的主詞呢?這是不可能的。透過這種方式與孩子練習,我們進入了哲學家們著述頗豐的語言領域。斯拉夫語學者米克洛希奇(Franz Xaver von Miklošic 1831-1891,斯拉夫語文學家,維也納教授;被認為是現代斯拉夫語文學的奠基人。)開始研究無主詞的句子,接著是布倫塔諾(Franz Brentano 1838-1917,德國哲學家、羅馬天主教神父,維爾茨堡Würzburg和維也納教授;著有關於「行為心理學」或意向主義以及亞里斯多德的著作。)然後是布拉格的馬蒂(Anton Marty 1847-1914是布倫塔諾的學生。)他們都試圖找出與無主詞相關的規則,例如「下雨了」、「下雪了」、「閃電了」、「打雷了」等等—因為根據他們的邏輯,他們無法理解無主句的起源。 事實上,沒有主詞的句子是源自於我們在某些方面與世界之間非常親密的連結。人類是嵌入宏觀世界中的微觀世界,他們的活動與世界的活動密不可分。例如,下雨時,我們與世界緊密相連,特別是在沒有拿傘的情況下;我們無法將自己與世界分離,只能感受到自己和周圍的人行道和房屋一樣濕漉漉的。在那種情況下,我們就沒有把自己與世界分離,我們就不能創造一個主題,而只能給這情形一個名字。當我們能夠與世界保持一定的距離,更容易地將自己從世界中抽離出來時,例如在草原上,我們就可以為「草原正在變綠」這句話創造一個主題。 從這個例子可以看出,在與孩子溝通時,我們始終可以考慮到人與環境之間的互動。透過向孩子們展示(尤其是在外語課上)將語法與生活實際邏輯聯繫起來的例子,我們試著發現他們對語法和句法的了解程度。但在外語課上,請避免先通讀文章,然後再對語言進行片片切割。務必努力讓孩子獨立發展文法能力。曾經有一段時間,外語教材充斥著一些只注重文法規則正確應用的優美句子。漸漸地,這種做法被認為荒謬可笑,取而代之的是更多取材自生活的句子。但在這裡,折衷的方法也比兩個極端都好。 如果你只使用日常生活中的句子,除非你也用像我們昨天講過的那些句子作為練習,例如:lulling leader limply liplessly laughing loppety lumpety lackety lout.,否則你很難有效地教導發音。 這些句子只關注語言的本質。當你和孩子一起學習文法和句法時,你需要專門造句來闡述某個文法規則。但你必須確保孩子不要把這些闡釋語法規則的句子寫下來。這些句子不應該被記在筆記本上,而應該讓他們練習;它們只是出現,而不是被記錄下來。這種方法大大提高了你的課堂效益,尤其是在外語課上,因為這樣孩子們就能將規則融入到他們的感受中,過一段時間後自然而然地就會忘記這些例句。 如果允許他們把例句寫下來,他們就會過度吸收例句的形式。就文法教學而言,例句應該是可有可無的。不必仔細地把它們抄寫在筆記本上,最終應該只記住規則本身。練習和閱讀材料對於學習「活語言」(還有被用在日常溝通的語言,拉丁文就是死語言)、進行實際口語表達是有益的,另一方面,也應該讓孩子們用外語表達自己的想法,更多地使用日常生活中經常出現的話題。然而,對於文法教學,你要用從一開始就是打算讓孩子們忘記的句子,因此你不會讓他們做那些對記憶總是很有幫助的事情—例如把句子寫下來。所有在用句子教導兒童文法和句法的過程中 都應在生動的脈絡中進行。它不應淪為習慣性動作的夢境狀態,而應 在完全清醒的生命中繼續進行。 當然,這種方法會為課程增加一些難度,讓教學變得有些費力。但你無法避免付出一定的努力,尤其是對那些進入了比年長班級的學生的課。你必須非常精簡教學內容,而這種精簡其實只會讓學生受益。你們自己需要花費大量時間來探索各種技巧,讓課程盡可能簡潔。因此,總的來說,文法和句法課應該採用對話的形式。給孩子們現今社會上常見的文法和句法教材並不是一個好主意。雖然這些教材也包含例句,但例句通常應該透過討論而不是書寫的方式來呈現。孩子學習常規語法和句法的筆記本上應該只記錄規則。 如果有一天,你用自己編造的例子講解某個語言的語法規則,第二天或第三天,在同一節課上再次講解這條規則,讓孩子們發揮想像力去尋找例子,這種方法既非常有效益,又能給孩子們帶來巨大的益處。千萬不要低估這種方法的教育價值。教學的關鍵在於細節。只要詢問孩子文法規則,讓他們從筆記本上複述你寫好的例子,和故意編造一些他們可能忘記的例子,然後讓他們自己去尋找例子,這兩種方法是截然不同的。這種作法極具教育意義。即使你的班上有最調皮搗蛋、從不專心聽講的孩子,你也會很快發現,當你讓他們尋找符合句法規則的例子時,會發生什麼。(如果你在教學時保持高度專注,你必定能夠成功。)孩子們會開始享受這些例子—他們尤其喜歡自己編例子。 當孩子們在漫長的暑假後回到學校,連續幾週都在戶外玩耍,你必須意識到,他們不太可能安靜地坐在教室裡,認真聽講那些需要記住的內容。即使在最初的一兩周裏,你覺得這種行為有點令人不安,但如果你在授課,特別是外語課上,讓孩子們參與到編例子的活動中來,三四周後,你會發現,他們當中有些人像喜歡戶外玩耍一樣喜歡編例子。但是,你也必須注意編例子,並且毫不猶豫地讓孩子們意識到這一點。 一旦他們適應了這種活動,如果孩子們願意繼續下去,那就非常好了。可能會出現這樣的情況:一個孩子正在舉例子的時候,另一個孩子會喊道:「我也有一個。」然後,他們都想輪流分享自己的例子。這時,如果你在課後說:「我很高興你們就像喜歡在戶外玩耍一樣的喜歡做這件事。」 這句話會深深地印在孩子們的腦海裡。他們會把這句話帶回家,在晚餐時告訴父母。你真的應該對孩子們說一些他們想在下一餐時告訴父母的話。如果你成功地激發了他們的興趣,讓他們請父母幫忙編一個符合這條規則的例子,那你就真的成功了。如果你全心投入教學,就能取得這樣的成功。 想想看,如果你用生動有趣的方式和孩子們討論「下雨了」、「變綠了」、「草原變綠了」、「綠色的草原」這些句子的構成過程,而不是像往常那樣講解語法和句法,那會帶來多麼大的不同。你不會指出這是形容詞,那是動詞,也不會說單獨一個動詞就不算是句子—簡而言之,你不會像文法書裡那樣把知識點拼湊起來。相反,你會用生動有趣的課堂來展開主題。把這種生動的文法教學方式和現今常見的教學方式比較一下。拉丁文或法文老師走進教室。孩子們拿出拉丁文或法文課本。他們做完了作業,現在要翻譯;之後再閱讀。很快,他們就渾身酸痛,因為椅子太硬了。如果採用正確的教學方法,就無需在設計桌椅上花費如此多的心思。桌椅的製作如此講究,正好證明了教育方式的不合理。如果孩子們真的投入課堂中,課堂氣氛就會非常活躍,即使他們坐著,也坐不住。如果孩子們坐不住,我們應該感到高興,因為只有那些自身懶散的人才會希望孩子們一動也不動的坐在那裡,然後拖著疲憊的身體回家,渾身酸痛。 在文法和句法課上,必須特別注意這些問題。試想一下,孩子現在要做翻譯功課;文法和句法又正好是來自他們本應享受的日常生活。從今以後,他們就不太可能回家對爸爸說:「我們正在讀一本很棒的書,我們一起來做翻譯功課吧。」 真的很重要,別忽視效益原則—它在你們的外語教學中尤其有用。 當然,我們必須確保文法和句法教學相當完整。我們需要發現這些來自不同班級的學生之前學習經驗中的程度差異。我們的首要任務是彌補這些差異,尤其是在文法和句法方面,這樣幾週後,我們就能將班級的程度提升到可以繼續學習的程度。如果我們按照我所描述的方式進行教學(如果我們全心投入教學中,並且我們自己也對教學感興趣,我們完全可以做到這一點),我們將給予孩子們他們日後通過大學入學考試所需的知識。我們也會傳授給孩子們許多他們在普通小學或中學學不到的東西,這些課程能讓他們擁有強大的人生素質,並終身受益。 在教授外語時,如果課程安排能讓孩子需要學習的各種語言共存,那就尤其有益。如果讓十三四五歲的孩子分別由不同的老師教授拉丁文、法文和英語,那將會浪費大量的時間。如果一位老師用一種語言引導學生思考某個問題,然後另一位老師用另一種語言繼續探討同一個問題,以此類推,就能取得顯著的成效。這樣,一種語言就能為另一種語言提供豐富的支援。當然,這一切只有在擁有必要的資源—在本例中指的是教師—的情況下才能實現。應該充分利用一切可用資源,並充分考慮一種語言對另一種語言的支援角色。這樣,在文法和句法課上,就可以不斷地在不同語言之間切換,而這一點對學生來說至關重要。 因為如果學生在靈魂中學到了將所學應用於多方面的方法,他們就能更好地掌握這門學科。你可以對他們說:「現在你們說了一句德語句子和一句拉丁語句子。在德語句子中,如果我們談論自己,幾乎不可能省略「我」,但在拉丁語句子中,「我」包含在動詞裡。」你無需再深入講解。事實上,再深入講解反而不好。但明智的做法是稍微提及這一點,讓學生對此有所感受體會;這種感受會激發他們理解其他文法知識的潛能。請牢記並認真思考這一點:在生動有趣的課堂上,確實可以培養你想教給孩子的能力。 的確如此。 例如,你可以略微提及某個概念,而不需要長篇大論地展開講解。如果你對孩子們說:「拉丁語不說「我」,因為它包含在動詞裡,但德語會說」,那麼孩子們心中就會瞬間喚醒一種他們平時不具備的能力。這種能力一旦被喚醒,你就能比依賴他們平常的思考模式更容易引導他們學習文法規則。你需要思考如何培養孩子在特定課程中所需的能力。孩子不必具備你計劃使用的全部能力。但你必須有技巧來激發這些能力,以免他們在離開教室後再次消失。 這種方法可以具體應用於外語教學,具體做法如下:首先,讓孩子朗讀,注意正確的發音—與其講解過多的發音規則,不如你先讀一段,然後讓孩子們跟著讀。之後,他們重述讀過的內容,形成自己的想法,並用不同的語言表達出來。文法和句法課程則分開處理:講解的是需要記住的規則和需要忘記的例子。這就是我們語言教學的架構。 (教師實作第九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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