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步向內心安寧
和平使者生平自述 選輯十二 俞靜靜 譯
第九章 和平觀念的延伸 許多人都知道一樁簡單的道理:唯善能伏惡。和平主義者不僅僅理論上知道,也盡力在生活上實踐;也就是自己不但不會用暴力待人處事,也不去附和暴力手段。有些人反對戰爭,但是會在日常生活中使用暴力,這類人我稱作「反戰派」,還不能叫「和平主義者」;也有些人,只是認為這是達到目的最有效的方法,所以才不使用暴力,這類人我則稱作「反暴力派」,仍不能算是和平主義者。和平主義者不用暴力,是因為他們相信和平是正確的方式,不論在什麼情況下都不會使用暴力,或認可暴力。 動物的天性,或是用所謂「尖牙利爪的叢林法則」來消滅敵人。可是這個法則卻不能為人類解決一絲問題,頂多只是拖延解決的時間,長遠觀之,反使局面惡化。 有的國家應用叢林法則對付他國—也就是打仗—的時候,知道和平主義者不會聽命行事,就不讓他們從軍,通常代以非軍事役,甚或坐牢。這種人被稱為「良心拒服兵役者」。當然,這種人少之又少,因為能夠那麼年輕內心就已十分覺醒,此種人如鳳毛麟角。 我知道,要談如何具體衍伸和平的觀念,我講話的對象在現代社會中恐怕非常少。對這一小簇我非常尊敬又欽佩的朋友,我想談談自己所經驗的三種衍伸和平主義的方式。 第一種,把和平的理念從「無行為暴力」推展到「無精神暴力」。 於是我再也不生氣了,不只不說氣話,更且不起氣憤的念頭。如果別人對我不好,我只感覺悲憫,而無怨恨。即使對那些折磨我的人,也只以深深的同情相待,因為我知道他們已埋下悲哀的苦果。如果有人恨我,我回報以愛,因為我明白只有愛能消融恨,明白所有人類的本性中皆有善,用愛的方式便能開啟。所以,你們平常就算是沒有用暴力的方法,然而若非出之於愛,恐怕還是不成的。如果你們只是強迫別人照你的方式去做,而沒有感化他們,問題並沒有解決。假使你們能體會,我們彼此之間並無區別而是一體,或許能多一些感化的心,少一點強制的力,也可以幫你把和平理念從行動上無暴力擴展到精神上亦無暴力。 除非萬不得已,我是不鼓勵國民作和平抵抗的。在牢房外頭能做的事總是比在牢房裡頭多。任何用恐嚇威脅這種精神暴力來解決問題的方法,我也不會贊同,因為一人之所受,影響我們全體。 其二,除了不參加戰爭,我曾把和平理念進一步擴展到不資助戰爭。 因此在我做得到的範圍內,我沒有再付過聯邦稅。四十三年來,我的生活水準尚不及申報所得稅的下限。當然,我如此做另有原因:在世上還有人衣食匱乏時,我就不能接受超過我生活所需之物。此外,由於我菸酒不沾,自然也就沒付過菸酒稅;不用奢侈品,所以不付奢侈品稅;不光顧娛樂場所,所以不付娛樂稅。 其三,我把和平主義從不傷害人類擴及不傷害生物。 因此,多年來我沒有吃過葷,不吃畜、禽、魚,同時也不穿用毛皮或羽毛製品、皮件或骨製品。我知道有人只是為了健康原因吃素,而不見得反對戰爭。有人或許會想念葷味,不過我不會,我對動物的肉沒有一絲欲望,就如一般人對人肉沒有食慾一樣。我想,大多數和平主義者—其實可以說大多數現代人—如果得自己來屠宰動物的話,是不會想要吃肉的。我相信,你如果去參觀一下屠宰場,可能就會把和平觀念推及不傷害所有生靈了。 ~~~ 和平使者隨身帶在她背心口袋裡的資料極少,而下面便是一些她隨身攜帶的名人雋語:
歐瑪.布萊德雷將軍(譯註一):「戰爭既可以挑起,就一定可以防止。未能阻止戰爭發生的人,對於因戰喪生的人難辭其咎。」
道格拉斯.麥克阿瑟將軍(譯註二):「世上如我一樣看清戰爭而還活著的人不多了。戰爭對敵我的毀滅程度都一樣大,對於解決國際紛爭沒有用處。」
教皇 二十三世:「不論是政府訂的法律,或是當政者許可之事,如果有違上天的旨意,就不可能強加於人民,因為人應該服從的是上天,而不是人。」
杜威.艾森豪(譯註三):「每枝造出的槍、每艘下水的戰艦、每支發射出去的火箭,都只不過在表示,這些是從衣食尚不足以溫飽的人民那裡剝削來的罷了。我這麼說,是因為我見到戰爭的恐怖與悽慘愴惶,因為我知道,只要再來一場戰爭,就可能徹底摧毀人類的文明。」以上是他對軍火工業的警言。
約翰.甘乃迪(譯註四):「人類必須結束戰爭,否則戰爭就會結束人類……。有朝一日,為和平而不服兵役的人,能夠享有如今日的戰士一般榮耀尊崇的時候,戰爭才會消失。」 林頓.詹森(譯註五):「槍和彈、火砲和戰艦,都是人類失敗的象徵。」
教宗 若望保祿二世:「戰爭,是人類一手釀成的人禍。我們必須確信再確信,戰禍絕對可以避免釀成。人類可不是注定來自我毀滅的。因理念、意願和需求不同所引生的衝突,可以解決,而且一定可以不用戰爭與武力的方式來解決。」
赫曼.戈林(譯註六)在紐倫堡大審中說:「當然沒有人喜歡打仗,可是為什麼會打仗?你想那些鄉下村夫會想到戰場上去冒生命危險、然後只巴望能全屍而還就好了?老百姓當然不會喜歡打仗的,不管是俄國人還是英國人,就算是德國老百姓也一樣,這點很清楚。而畢竟,決定一國政策的是領袖;不管是民主政體,或法西斯獨裁政權,或國會政治,或共產專制,要擺弄老百姓是很簡單的事。不論出聲還是沈默,人民總會服從領袖的;很簡單,你只要告訴大家,國家被人侵略了,然後抨擊和平論者缺乏愛國心,陷國家於危險中。這套在什麼國家都管用。」 ~~~ 我還沒有聽說,有人造了防空洞就能覺得高枕無憂的。我也沒有碰過,現代軍人會不清楚,在這個核子時代已經沒有「軍事勝利」這回事;連大多數平民都明白這點。智慧會讓我們停止醞釀滅絕人類的戰爭,轉而開始撲滅戰爭的火種。 第十章 兒童與和平之道 我碰過一對夫婦,打算教育他們四個孩子用和平之道來生活。每天晚餐時,他們就會來一篇關於和平的訓話。可是有天晚上,我聽到那爸爸在對大兒子大吼大叫。第二天早上,我聽到大兒子在用同樣的調調對小兒子吼叫。這對父母的口頭訓示一點也沒有作用,因為他們的行為才是小孩子學習的榜樣。 小孩子的精神教育非常重要,許多人一輩子牢不可破的觀念,都是童年時深植心中的。如果小孩子學到了行善、做正當事就會得到最多關懷與愛,就比較不會去做有害大家的事。最重要的是要記住,小孩子是跟著大人有樣學樣的,你說什麼都沒什麼大用,唯有你以身作則才會對他們造成影響。 這對父母來說,是頗有挑戰性的。你們是不是以未來世界的趨勢—愛之道—來教孩子呢? ~~~ 我每看到小孩子在看那種英雄把壞蛋打死的電視就很憂心,這就是在教小孩子相信,殺人是英雄行為,而且這種手段乾脆俐落又有效。大家豈只接納這種行為,英雄還會流芳百世。 如果內心祥和的人夠多,多到可以影響電視公司,那麼小孩子看到的節目,就會是英雄感化了壞人,使他改過向善,也會看到英雄為了服務人類同胞所作的偉大貢獻。那麼小孩子就會有個觀念,想要當英雄的話,就必須樂於助人。 ~~~ 在我們的社會裡,其實就有幾支比較弱勢的文化,是一直傳承著和平教育的。有一對夫婦,曾和霍皮族印地安人(Hopi Indians)在一起住了十年還是十二年,他們告訴我說:「和平啊!他們沒有傷害過別人。真是了不起。」 我也曾走過阿米許(Amish)人的地方,他們的社區頗不小,寧靜、安全、沒有暴力。我和他們聊過,才知道他們從小開始就學習一個觀念—傷害人類同胞是不可思議的事,所以當然也不可能這麼做。可見只要從小這麼教的話,這就是可能的。 ~~~ 有一次,一位媽媽帶了個四、五歲的女兒來見我,說:「和平,可不可以請你告訴我女兒什麼是好、什麼是壞?」我便告訴這個小女孩說:「傷害別人就是壞。比方你吃垃圾食物,垃圾食物傷害你,那就是不好。」她懂了。我又說:「幫助別人就是好。比方你把地上的玩具都撿起來,收回玩具盒子,就等於幫了你媽媽忙,那就是好。」她也懂了。有時候,最簡單的解釋是最好的解釋。 ~~~ 小時候,我爸媽要哄我睡覺時,都會很有智慧的跟我說:「天變黑了,就是為了讓你睡得安穩。現在,在這個親切安詳的黑暗裡睡著吧!」所以對我來說,黑暗一直給我親切安詳的感覺。此後,不論是為了保暖而整夜走路,還是睡在路邊,我都處在溫馨安詳的黑暗之中。 ~~~ 如同植物,兒童也需要向下扎根,才能向上成長,因此父母應該在生小孩之前,就慎選養育兒女的環境。 譯註一:布萊德雷將軍(General Omar Bradley,1893—1981),美國五星上將,二次大戰中指揮北非、西西里戰役,參加諾曼地登陸及解放法國、比利時及進攻德國等戰役。 譯註二:麥克阿瑟將軍(General Douglas MacArthur,1880—1964),美國五星上將,二次大戰時任西南太平洋盟軍總司令等職,日本投降後,任佔領日本的盟軍最高司令官。 譯註三:艾森豪(Dwight D. Eisenhower,1890—1969),美國第三十四任總統,五星上將,二次大戰時任歐洲盟軍最高司令,總統任內簽訂「朝鮮停戰協定」。 譯註四:甘乃迪(John F. Kennedy,1917—1963),美國第三十五任總統,任內締結美、蘇、英禁止核試條約,組織拉丁美洲「爭取進步同盟」,派遣和平團赴他國。 譯註五:詹森(Lyndon B. Johnson,1908—1973),美國第三十六任總統,提出建立「偉大社會」的改革綱領,因使越戰升級而喪失公眾支持。 譯註六:戈林(Herman Georing,1893—1946),納粹德國元帥,希特勒上台後,曾任空軍部長、普魯士總理等職,負責擴充軍隊,發展祕密警察,戰後被紐倫堡法庭判處死刑,刑前自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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